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细则 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

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细则 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

1、病历书写规范包括以下几点:

2、1

3、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、符号、图表、影像、切片等资料的总和,包括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。

4、2

5、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、查体、辅助检查、诊断、治疗、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,并进行归纳、分析、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。

6、3

7、病历书写应当客观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、规范。

8、4

9、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,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。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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